全国服务热线 13543272595

REACH附录XVII新增微塑料限制要求

更新时间:2024-11-25 09: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3543272595
联系手机: 13543272595
联系人:胡玲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2023年9月27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法规(EU)2023/2055,对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进行了修订,新增第78条款关于合成聚合物微颗粒的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微信图片4.jpg


  一、新增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1、物质信息


  合成聚合物微粒,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固体聚合物:


  (a)包含在颗粒中,且按重量计至少占该颗粒的1%;或在颗粒表面形成连续涂层;


  (b)(a)点所提述的颗粒,按重量计至少有1%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i)颗粒的所有尺寸都等于或小于5mm;


  (ii)颗粒的长度等于或小于15mm,并且它们的长径比大于3。


  以下聚合物不在此“合成聚合物微颗粒”定义范围内:


  (a)聚合物是自然界中发生的聚合过程的产物,与提取过程无关,非化学改性物质;


  (b)根据附录15证明可降解的聚合物;


  (c)根据附录16证明的溶解度大于2g/L的聚合物;


  (d)化学结构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新增条款内容


  2、限制要求


  不得单独作为物质,或为实现特定性能故意添加合成的聚合物微粒使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01%(重量计)的混合物投放市场。


  二、拓展科普:关于微塑料


  微塑料污染大部分是无意形成的,例如较大的塑料废物碎片的分解、轮胎和道路油漆的磨损、合成纤维制成的衣物洗涤释放等,以及产品中的故意使用。但由于它们在水中不溶,降解速度极慢,而且容易被生物体摄入,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存在危害,引起了人们对微塑料的广泛关注。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写字楼A栋218-220(518010)
  • 邮编:518010
  • 电话:13543272595
  • 联系人:胡玲
  • 手机:13543272595
  • 微信:13543272595
  • QQ:2355407916
  • Email:huling@ebote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