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D机械指令办理周期要多久?
其他机械或设备:包括防爆设备、安全门、消防设备、电梯、舞台灯光设备、危险品储存设备、园林机械等。
CE-MD机械指令的测试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机械产品的电气安全测试:测试电气部件的绝缘强度、接地连通性、带电部件的外露程度等,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因电气问题导致安全问题。
机械产品的机械安全测试:测试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的承载能力、机械强度、机械构造等,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因机械问题导致安全问题。
机械产品的环境安全测试:测试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的抗震、抗磨损、防水防尘等性能,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能够承受各种环境的影响。
机械产品的化学安全测试:测试机械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化学安全标准,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因材料问题导致安全问题。
机械产品的声学安全测试:测试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的噪声等级,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使用者或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机械产品的射频辐射测试:测试机械产品的电磁辐射水平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机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CE-MD机械指令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认证机构:选择适合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可以选择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
确定产品的适用范围:认证机构会确定产品是否属于CE-MD机械指令的适用范围,根据产品类型和规格确定适用的标准和测试项目。
进行产品测试:根据标准和测试项目要求,进行相应的产品测试。
编制技术文件:根据测试结果,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规格书、测试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提交申请:向欧盟NB公告号提交认证申请,包括产品技术文件、申请表等。
认证审核:欧盟NB公告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发放证书:通过审核后,欧盟NB公告号将颁发CE认证证书,并授权产品使用CE标志。
CE-MD机械指令的办理一般周期和费用
一般来说,CE-MD机械指令认证的办理周期综合测试,申请,发证,需要在1-3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还取决于产品的种类、规格、复杂程度等因素。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需要改进,可能会延长审核和测试的时间。
费用方面,认证机构会根据机械产品的种类、规格、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定价,CE-MD机械指令认证考虑到产品测试、文件编写、技术支持,公告号申请等方面的费用,一般在几千元人民币到十几万元人民币不等。
以下是机械指令(MD)附录IV规定的危险机械:
(1)圆锯机(单锯片或多锯片),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具有固定的床身或者支撑,采用手动进给或装有可拆卸CE-MD机械指令是欧盟机械指令的一部分,CE是ConformitéEuropéene(欧洲合格),MD是机械指令的英文缩写,全称为Machinery Directive。该指令规定了欧盟内机械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标志要求。
CE-MD机械指令要求生产商对其销售的机械产品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机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标志要求,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该指令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机械产品。
CE-MD机械指令强制要求所有机械产品都必须符合欧盟CE标志要求,并且生产商必须在产品上打上CE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标准。该标志是一个圆形标志,中间是CE字母,代表该产品符合欧盟相关安全标准。
此外,CE-MD机械指令还要求生产商提供用户手册、操作指南、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机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的安全要求。如果生产商未能符合相关要求,欧盟将有权禁止该机械产品进入欧盟市场。
哪些产品需要做的产品CE-MD机械指令
机械和机器:包括生产线、工业机器人、建筑和施工设备、农业机械、矿山设备、机床、升降机、起重机械、工业车辆等。
运输设备: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滑板车、轮滑鞋、滑板等。
家用电器和家庭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机械等。
运动和娱乐设备:包括健身器材、游乐设施、游泳池、游艇、等。
的动力进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具有手动操作的往复式床身或滑架,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具有机械移动式锯片,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移动的圆锯机;
(2)手动进给的木工平面刨床;
(3)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加工木材用的单面刨床;
(4)带锯机,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具有固定的或往复运动的床身或者支撑,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带锯机;
—锯片装在往复式移动架上的带锯机;
(5)由第1至第4及第7条所列的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的组合机械;
(6)具有多个刀架的手动进给的木工开榫机;
(7)手动进给的,立式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
(8)手持式木工链锯;
(9)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加工用冲压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速度每秒超过30mm/s,包括弯板机;
(10)采用人工上下料的塑料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1)采用人工上下料的橡胶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2)以下几种地下作业机械:
—机车和司闸车;
—液压支撑设备;
(13)安装有压缩装置、收集家庭垃圾用的人工装载车;
(14)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罩;
(15)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罩;
(16)汽车举升机;
(17)跌落风险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举升人或货物的举升设备;
(18)手持式枪弹推动打钉设备及其他冲击设备;
(19)用来检测人是否暴露在危险区的防护设备;
(20)第9,10,11条中所列设备上用的动力驱动的连锁防护罩
(21)保证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
(22)侧翻防护结构(ROPS);
(23)坠落物体防护结构(FOPS);
(2)危险机械(按照协调标准生产)
–A模式(内部生产控制,Annex VIII)
–B模式(EC型式检验+内部生产控制评估,Annex IX+Annex VIII,point 3)
–H模式(全面质量保证体系,Annex X)
(3)危险机械(未按照或部分按照协调标准生产,或无协调标准)
–H模式(全面质量保证体系,Anne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