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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数据表SDS报告怎么做?

发布:2024-10-30 13:56,更新:2024-11-24 09:00

  一、安全数据表SDS是什么含义?


  SDS是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的简称,在国外部分国家地区也被称为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我国现行法规条例和标准中统一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数据表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一份关于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燃爆性能,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储条件、泄漏应急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16项内容信息的综合性说明文件。


  随着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推广实施,安全数据表SDS已成为化学品供应链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等全生命周期均需提供合规的安全数据表SDS。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原国家质检zongju的2012年第30号公告、原安监zongju《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53号令)以及原环保部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明确要求提供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安全数据表)和安全标签。


  二、第6类毒性及感染性物质MSDS认证


  6.1项毒性物质:这些物质在吞食、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或损害人类健康;


  6.2项感染性物质:这些物质是已知或有理由认为带有病原体的物质。病原体是指可造成人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和其他媒介,如病毒蛋白。


  6.1项(毒性)物质特殊规定


  与食物隔离


  标明或已知为毒性(包装类别I、II、III)的物质与标明或已知为粮食、饲料以及供人或动物食用的其他食物的物质,不得装在同一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中运输。对于包装类别II和III的物质,如果令主管部门满意,即:包装和隔离能足以防止粮食、饲料以及供人或动物食用的其他食用物质不受污染时,允许放宽这一条件。


  货物运输单元的消毒


  装运过标明或已知为毒性(包装类别I、II、III)物质的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再次使用前,应进行污染检查。被污染的铁路货车、卡车、船舱、飞机隔舱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在污染没有清除之前,不得再次使用。


  6.2项(感染性)物质特殊规定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通晓有关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标签、运输及托运单据的全部适用规章。承运人应根据现行的规则,验收并迅速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如果承运人发现标签或单据中有任何错误,应立即通知发货人或收货人,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损坏或泄漏时应采取的措施


  负责运输装有感染性物质包装件的人如发觉包装件损坏或泄漏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避免碰到包装件,或者尽量少接触;


  (b)检查相邻的包装件是否被污染,并把任何可能已被污染的包装件放在一边;


  (c)通知有关的公共卫生当局或兽医当局,并提供有关可能有人员受到污染的任何其他过境国的资料;


  (d)通知发货人和/或收货人。


  货物运输单元的去污


  用于运输感染性物质的铁路货车、公路车辆、船舱、飞机或其他货物运输单元的货舱,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物质泄漏,方可重新使用。如运输过程中发生感染性物质泄漏,货物运输单元在重新使用前应去污。去污可采用任何使泄漏的感染性物质确实失去活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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