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MC电磁兼容指令概述:
EMC电磁兼容是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缩写,世界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对EMC电磁兼容的界说是指:设备或体系在地点的电磁环境中能符合要求运转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发生无法忍受的电磁搅扰的才能。其间EMC包含EMI(电磁搅扰性)和EMS(电磁抗搅扰性)两个部分,EMI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对地点环境发生的电磁搅扰不能超过必定的限值;EMS是指用具对地点环境中存在的电磁搅扰具有必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为了标准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办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端强制性实施,现在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二、EMC电磁兼容指令中EMI和EMS的异同:
1.EMC包含EMI(interference)和EMS(susceptibility),也就是电磁搅扰和电磁抗搅扰。
2.EMI即电磁搅扰度,描绘某一产品对其他产品的电磁辐射搅扰程度,是否会影响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的其它电子电气产品的正常作业;EMI又包含传导搅扰CE(conduction emission)和辐射搅扰RE(radiation emission)以及谐波(harmonic)。
3.EMS即电磁抗搅扰度,描绘某一电子或电气产品是否会受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搅扰而影响其自身的正常作业。EMS又包含静电抗搅扰(ESD)、射频抗扰度(EFT)、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抗扰度(Dip)等相关项目。
三、EMC电磁兼容指令技术要求:
EMC电磁兼容指令在欧盟CE认证要求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及装有电电子、电气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
四、EMC电磁兼容测试项目:
1.传导干扰电压
2.辐射场强
3.干扰功率
4.天线端子干扰电话
5.谐波电流
6.波动电压
7.射频干扰电压
8.低频磁场
9.高频磁场
10.连续干扰
11.静电
12.瞬变脉冲
13.射频连续波
14.连续波传导干扰
15.工频磁场
16.脉冲
17.电源电压瞬变
CE-EMC测试标准:
1、EMC指令2014/30/EU测试;
EMC指令2014/30/EU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并与新立法框架保持一致。该指令确保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符合允许的足够电磁兼容性。2、EN 55014-1,EN55014-2:家用电气标准(比如电饭煲、吹风机等);3、EN 55015:照明电器标准(比如台灯、筒灯、手电筒等);
4、EN 55032:信息技术设备标准(比如电脑、移动电源、USB风扇等);5、EN 61000-6-1,EN 61000-6-3: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使用的通用设备标准(普通通用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标准的产品就用这个);6、EN61000-6-2,EN61000-6-4:工业通用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标准的工业产品就用这个;
7、EN61326:测量控制仪器设备标准;8、EN55014测试项目内容:高压产品:传导、功率辐射、电压波动和闪烁、静电放电、电力快速瞬变、浪涌、由射频场引起的传导干扰、电压下降和暂时中断等;低压产品:功率辐射、静电放电等。9、EN55032测试项目:高压产品:空间辐射、传导、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静电放电、辐射,无线电频率,电磁场、电力快速瞬变、浪涌、由射频场引起的传导干扰、磁场抗扰度、电压下降和中断等;低压产品:空间辐射、静电放电、辐射,辐射抗干扰等。
EMC检测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格式请参阅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
2、申请认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4、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
5、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概况一式两份;
6、产品说明书;
7、产品结构说明一式两份;
8、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9、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0、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