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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3C认证办理中心-电池3C认证办理标准及要求

  新版GB31241-2022标准实施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取代目前实施的标准GB 31241-2014。


  执行新版标准要求:2023年8月1号起开始,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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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1、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4年1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自愿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补充新旧版标准差异测试,确保在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Zui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各相关实验室可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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